网站首页
中心介绍
中心概况
中心领导
内设部门
中心资质
中心荣誉
检测仪器
公正性声明
联系我们
新闻资讯
质检动态
行业新闻
信息公开
质检知识
业务范围
质检业务
特检业务
计量业务
培训服务
收费依据
办事指南
质检业务
计量业务
特检业务
培训业务
党建之窗
总支介绍
党建行风
主题教育
两学一做
文明单位创建
法规标准
法律法规
标准资料
规程规范
资料下载
资料下载
公众留言
查看留言
签写留言
法律法规
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上传时间:2013-1-31 点击人气:24925
中共中央政治局出台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
据新华社北京2012年12月4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12月4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分析研究2013年经济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一致同意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要改进调查研究,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
●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要规范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
●要改进警卫工作,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
打印此页
】【
关闭网页
】
上一个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下一个法律法规:
禁止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若干规定(全文)
Copyright © 2005-2016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875-2145728
联系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北延长线双碑 传真号码:0875-2145728
邮政编码:678000 ICP备案编号:滇ICP备10003727号
中心网址:www.ynbszjzx.com 中文域名:保山质检中心.com